個人認為謝霆鋒是香港到目前為止最後一位具有巨星潛質的藝人,1997年以超新星姿態出道,大有接管四大天王後香港樂壇之氣勢。當年他擁有的是青春、俊朗外型、少少邪氣,不俗的演藝能力,但在他演藝生涯頭幾年卻常常撞板,上不到一線,一來因為年少氣盛,二來觀眾對星二代這種「特權人士」往往比較嚴苛,但不能忽略的,是他出道時的歌曲未夠征服力足以讓他大紅特紅,首張大碟《My Attitude》花盡九牛二虎之力催谷,反應卻如他當時代言的大快活Rice Burger一樣平平。
同年底謝霆鋒推出EP轉攻柔情路線,主打歌《無聲仿有聲》比較親民,是一首平穩的K歌,總算在反叛的標籤之中找到另一路線。只有十七歲的他,要演繹一首講求深層次交流的情歌,困難可想而知。謝霆鋒已做足歌手的要求,要技巧有技巧,只是整體上始終欠缺靈魂,仍有小朋友唱大人歌之感。
繼《越習慣》後,《無聲仿有聲》再成為大快活的廣告歌,當時唱片公司仍然樂於跟大商家合作,我出歌你出廣告,大家雙贏。廣告片通常是大製作,畫面同時用於歌手的MV。《無聲仿有聲》這個MV很特別,是香港極少有以示威場面為背景的,當時一般都被認定時代背景是67暴動,可惜我忘記這是否唱片公司官方說法。但以(1967年的)示威為題材,在今日來說實在叫人難以置信。MV的情節在今日更加會得罪全香港:謝霆鋒竟然飾演收錢搞事的「黑暴」,除了令一聚藍絲抵制,更休想上大陸搵食;但最爆的情節是他竟跟拘捕他的popo葉佩雯非常曖昧,相信今日最大膽的編劇都不夠膽寫一個這樣的劇本,除非男主角是楊明。